记者在永川朱沱镇采访农民负担问题时,当地农民反映,朱沱镇政府从8月1日起,对死者家属每具尸体收5000元“土葬费”后即允许土葬。
记者从一位死者家属提供的一张收据上看到,上写收到“×××土葬费5000元”。收据上分别盖有“永川市朱沱镇民政办公室”和“永川市朱沱镇财政所”两枚公章,收款日期为1998年8月18日。从记者收集到的5张“土葬费”收据来看,凡8月1日后的死者家属均是交5000元土葬费,而在8月1日前死者家属交的是2500元“土葬费罚款”。
朱沱镇政府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,永川市今年向朱沱镇下达了完成188具尸体火化任务,而今年1至7月朱沱镇仅完成了40多具,镇上只有加大力度,从8月1日开始,每具尸体收5000元土葬费。这位负责人透露,如果永川市下达的任务完不成,镇上每完不成一具尸体火化任务就要被永川市扣500元。
而朱沱镇此举是否合法?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王荣佐副处长。王荣佐介绍,全市对已土葬的尸体均采用的是起尸火化政策,罚款是不允许的,花钱就能土葬,这更不允许,从国家到市里都无此政策。
摘自《重庆晨报》